快速解答
如果符合条件的 B2C 销售是从一个欧盟成员国发往另一个成员国的消费者,可使用欧盟 OSS。自有库存进入法国、以卖家名义进口、从法国库存开展境内销售、从法国出口或调出库存等交易,通常需要法国增值税注册和本地申报。同一卖家可能同时需要两个系统,但每笔交易只能归入正确的申报路径一次。
OSS 还是法国增值税注册:两个不同用途
欧盟委员会把 OSS 定义为自愿使用的特别机制。企业在一个识别成员国注册,并通过该国申报所选制度覆盖的、应在其他成员国缴纳的增值税。委员会 2026 年修订指南明确指出,OSS 申报是附加申报,不会取代企业的本国或其他成员国境内增值税申报。
法国增值税号用于企业自身交易产生的法国海关和税务义务。因此,问题不是哪个系统更好,而是哪类交易应进入哪个系统。我们的OSS 注册与申报服务处理跨境销售路径,法国增值税注册服务则处理仍需本地注册的法国交易。
欧盟 OSS 可以申报哪些交易
对普通电商卖家而言,欧盟制度主要覆盖货物的欧盟内远程销售。货物必须从一个成员国发运到另一个成员国的非应税客户。卖家适用目的国税率,通过识别成员国申报销售,并在那里支付合并后的 OSS 税款。
欧盟制度还可覆盖供应商未设立机构的成员国中发生的部分 B2C 服务。作为认定供应商的平台,可以用 OSS 申报适用的远程销售,并在这一特殊身份下申报部分境内供应。但该例外不会让所有普通卖家的境内销售都进入 OSS。
企业一旦选择某个 OSS 制度,就必须对所有相关成员国中属于该制度的全部交易统一适用。不能为了方便,把法国远程销售放入 OSS,却把同类西班牙或德国销售改为本地申报。
法国增值税注册仍然适用的情况
法国税务机关要求外国企业在开展需要法国海关识别或法国申报的交易时注册。现行清单包括进口增值税自缴、由卖家承担税款的法国境内销售、从法国出口、从法国进行欧盟内供应以及自有库存调拨。
库存是 OSS 与法国号码并存的最常见原因。把自有货物调入法国履约仓,可能在任何客户订单发出前就形成法国欧盟内取得。随后从该仓库向法国消费者销售属于法国境内交易。两项交易之间的被动存放本身不是新的应税事项。在其他国家注册 OSS 不会改变欧盟内取得或法国境内销售的性质。
请先使用我们的法国增值税号判断指南。如果同一实体在法国进口、接收自有货物调拨或开展当地供应,应先分析法国本地注册,再决定消费者销售的申报路径。
10,000 欧元门槛的适用范围比想象中窄
10,000 欧元门槛可让部分跨境 B2C 电信、广播和电子服务,以及部分欧盟内远程销售继续在供应商所在国征税。它是一个不含增值税的合并年度门槛,需要同时检查本年度和上一年度。
委员会修订指南把该规则限定为仅在一个成员国设立的供应商;对货物而言,还必须从该设立国发货。从另一个成员国库存发出的销售不计入门槛,并在目的国征税。未在欧盟设立的供应商不能使用该门槛。
符合条件的卖家可在超过门槛前主动选择目的国征税。注册欧盟 OSS 会形成这一选择,并约束两个日历年度。该门槛不是法国库存、进口或本地申报义务的普遍豁免。
分别判断平台、欧盟 OSS 和 IOSS
IOSS 是进口制度,适用于从欧盟以外直接发运、单票内在价值不超过 150 欧元的合格远程销售。货物已经存入欧盟仓库后,不会仅因最初来自第三国就继续属于 IOSS。
平台可能在特定销售中成为认定供应商,并自行申报面向客户的交易。底层卖家仍需分析进口和库存移动。请参阅我们的平台认定供应商指南,以及了解为什么平台代收增值税不会自动取消卖家注册义务。
OSS 与法国增值税注册判断表
应按每个法律实体和发货路径使用下表。同一企业可能同时符合多行条件,因此答案经常是两个系统都需要。
| 交易 | 可能路径 | 原因与证据 |
|---|---|---|
| 货物从卖家的欧盟设立国发往法国消费者 | 满足条件后,欧盟 OSS 可申报目的国增值税。 | 核对卖家实体、发货国、客户身份、门槛状态和 OSS 注册。 |
| 卖家把自有货物调入法国仓库 | 现在通常需要分析法国注册和本地申报。 | 库存到达与后续 B2C 销售是两笔不同交易,应保存运输和仓储资料。 |
| 从法国库存向法国消费者销售 | 普通卖家通过法国境内申报处理。 | 发货和交付都在法国,不属于欧盟内远程销售。 |
| 从法国库存向其他欧盟国家消费者销售 | 欧盟 OSS 可申报跨境销售,法国库存义务仍走本地路径。 | 可能同时需要两个系统,应把库存事件与客户销售分开。 |
| 价值不超过 150 欧元的货物直接进口给消费者 | 判断 IOSS、平台认定供应商和海关路径。 | 欧盟 OSS 不是进口制度,应确认价值、发货地和进口商。 |
| 唯一法国交易是由客户反向征税的 B2B 销售 | 仅该销售可能不要求法国注册。 | 核验客户法国增值税号,并确认没有进口、库存或其他法国交易。 |
本表仅作初步筛查,不能代替对合同、海关数据、库存所有权和平台角色的审查。
申报前建立统一交易矩阵
最大的运营风险是重复或遗漏。应按交易类型建立行,而不是按平台建立行。客户销售只归入一个申报表,发生在销售前的进口或自有库存移动则单独记录。
每个期间都应将矩阵与订单账、仓库报表和海关记录核对。OSS 通常按季度申报,法国本地周期取决于企业情况。统一底账必须支持不同截止日,同时不重复计算同一销售。
- 确认注册 OSS 的准确法律实体。
- 列出该实体持有库存的每个国家。
- 按订单行记录发货国和目的国。
- 把进口和自有库存调拨与客户销售分开。
- 标记平台作为认定供应商的交易。
- 把每笔交易归入 OSS、IOSS、本地申报或客户反向征税。
- 按申报期核对税率、计税基础、退款和更正。
案例:同一卖家需要 OSS 和法国号码
一家德国公司向法国消费者销售。标准商品从德国仓库发货,畅销商品则存放在法国。两个库存均由同一家德国公司持有,该公司已在德国注册欧盟 OSS。
符合条件的德国至法国销售可通过德国 OSS 申报法国增值税。自有货物进入法国需要单独分析。从法国库存向法国消费者销售属于法国境内交易;从法国库存发往其他成员国消费者的销售则可能进入 OSS。
因此公司保留德国 OSS,同时可能需要法国增值税号。数据文件分别列示德国发货、法国库存到达、法国境内订单以及从法国发往其他欧盟国家的订单。
2028 年 7 月的库存调拨制度尚未启用
欧盟委员会 2026 年 7 月指南指出,新的自有货物调拨 OSS 制度计划于 2028 年 7 月 1 日生效。这项未来的 ViDA 简化措施目前还不是可用申报路径。
不要因为未来改革而推迟 2026 年、2027 年或 2028 年上半年库存到达所要求的法国注册。应按交易发生日的有效规则处理,并在新制度启用后重新评估注册范围。我们的ViDA 时间表持续跟踪各阶段。
配置物流前先确定申报路径
在第一笔订单前,梳理法律实体、库存国家、进口商、发货地、客户类型和平台角色。然后把每笔客户销售只分配给一个申报表,并另行记录相关库存或进口事件。
如果两个系统都适用,应使用统一申报日历和经过核对的数据集。这比提交 OSS 后再追溯法国库存移动更简单也更安全。
Official sources
Last reviewed 2026年8月11日. Rules and operational procedures can change, so confirm the current position for your exact products and sales flo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