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增值税申报期限与起征点,逐国详解
涵盖每个欧盟国家和英国的申报期限、€10,000 远程销售起征点、电商平台带来的变化,以及何时 OSS 优于各国本地增值税注册。内容基于官方来源,并经我们团队审核。
所有数据已于2026年7月对照官方来源(各国税务机关、欧盟委员会及 gov.uk)核实。
各国增值税申报期限
已完成增值税注册的外国(非本地设立)企业适用的标准定期申报与缴税期限:涵盖欧盟全部27国及英国。
| 国家 | 申报频率 | 申报期限 | 注意事项 |
|---|---|---|---|
| 爱尔兰 | 双月申报(1-2月、3-4月,以此类推) | 双月期结束后次月23日(通过 ROS 电子申报) | 增值税税负较小时,税务局可准许按4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申报。 |
| 爱沙尼亚 | 月度申报(唯一的纳税期间) | 次月20日 | KMD INF 发票附表随申报表一并提交;标准税率已于2025年7月升至 24%。 |
| 奥地利 | 季度申报(上一年营业额超过 €100,000 时按月申报) | 期后第二个月的15日 | 还须提交年度增值税申报表,于次年6月30日前通过 FinanzOnline 提交。 |
| 保加利亚 | 月度申报 | 次月14日 | 自2026年1月采用欧元后,增值税以欧元申报和缴纳;每次申报须随附销售与采购台账。 |
| 比利时 | 季度申报(营业额超过 €2.5M 时按月申报) | 季度结束后次月25日;月度申报者为20日 | 2025年增值税链条改革将季度申报期限调整至25日,并对漏报引入自动替代核定。 |
| 波兰 | 月度申报(JPK_V7M) | 次月25日 | 季度 JPK_V7K 仅限注册满12个月的小型纳税人,因此外国卖家实际上按月申报。 |
| 丹麦 | 季度申报(所有新注册的初始频率) | 季度结束后第三个月的1日 | 半年度申报须之后另行获准,条件是营业额低于 DKK 5M 且申报记录良好。 |
| 德国 | 年应缴增值税超过 €9,000 时按月申报;低于则按季度申报 | 次月10日 | 可申请一个月的永久延期(Dauerfristverlängerung),条件是预缴 1/11 税款;此外还须提交年度申报表。 |
| 法国 | 月度申报(年应缴增值税低于 €4,000 时按季度申报) | 次月19日;经财务代表申报时通常为24日 | 大多数非欧盟卖家须委任经认可的法国财务代表(与法国签有互助协定的国家除外)。 |
| 芬兰 | 月度申报(营业额低于 €100,000 可申请季度申报) | 期后第二个月的12日 | 申报和缴税在 OmaVero 中同日完成,遇周末或节假日不予顺延。 |
| 荷兰 | 季度申报 | 非居民企业为季度结束后第二个月的最后一日 | 外国企业比荷兰本地企业多一个月期限;零申报仍属强制。 |
| 捷克 | 月度申报(注册后前两年强制) | 次月25日 | 每次申报须随附控制报表;自第三年起,营业额低于 CZK 15M 可选择季度申报。 |
| 克罗地亚 | 月度申报(非本地设立企业无季度申报选项) | 次月最后一日 | Fiscalization 2.0 改革将2026年1月起的申报期限从20日推迟至月末。 |
| 拉脱维亚 | 月度申报 | 次月20日23日前缴税 | 季度申报仅适用于无欧盟境内交易的本地小型企业,因此外国卖家须按月申报。 |
| 立陶宛 | 月度申报 | 次月25日 | 须在首笔应税销售前完成注册;对外国卖家而言实际上没有季度申报选项。 |
| 卢森堡 | 按营业额档次分为月度、季度或年度申报 | 次月15日;年度汇总表于5月1日前提交(仅年度申报制度:3月1日前) | 月度和季度申报者还须提交年度汇总申报表;AED 惯常对定期申报的迟延持宽容态度。 |
| 罗马尼亚 | 月度申报(营业额低于 €100,000 且无欧盟境内购进时按季度申报) | 次月25日 | 将自有库存移入罗马尼亚构成欧盟境内购进,将强制按月申报;SAF-T 报送同样适用于非本地设立的注册者。 |
| 马耳他 | 季度申报 | 季度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5日,电子申报可再延7天 | 7天延期仅在申报和缴税均以电子方式完成时适用。 |
| 葡萄牙 | 季度申报(上一年营业额超过 €650,000 时按月申报) | 期后第二个月的20日25日前缴税 | 自2026年起税务机关不再通知申报制度变更:纳税人须每年自行核查是否达到 €650,000 的月度申报标准。 |
| 瑞典 | 季度申报(超过 SEK 40M 时强制按月申报) | 期后第二个月的12日(1月和8月为17日) | 超过 SEK 40M 的大型申报者须于次月26日前申报;缴税与申报同日到期。 |
| 塞浦路斯 | 季度申报(季度截止日期错开安排) | 季度结束后第二个月的10日 | 季度截止日期按纳税人分别指定,申报通过 Tax For All 门户完成。 |
| 斯洛伐克 | 月度申报(注册满12个月且营业额低于 €100,000 后可选季度申报) | 次月25日 | 须在首笔应税供应前完成注册。 |
| 斯洛文尼亚 | 月度申报 | 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须提交欧盟销售清单时为20日 | 库存转移通常触发欧盟销售清单义务,使申报提前至20日;缴税期限仍为月末。 |
| 西班牙 | 季度申报(适用 REDEME 或 SII 时按月申报) | 季度结束后次月20日;第四季度于1月30日前 | 第四季度与年度 Modelo 390 汇总表一并提交;采用直接扣款缴税须提前约五天申报。 |
| 希腊 | 季度申报(2025年4月起的新注册前24个月按月申报) | 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 通过财务代表经营的外国实体在前24个月内固定按月申报。 |
| 匈牙利 | 新注册按月申报 | 次月20日 | 自开出第一张匈牙利发票起即适用实时在线发票报送(RTIR)。 |
| 意大利 | 月度结算、季度 LIPE 通报及一份年度申报表 | 次月16日前缴税;年度申报表于4月30日前提交 | 非欧盟卖家需要意大利财务代表;选择季度缴税须加收 1% 附加费。 |
| 英国 | 季度申报(Making Tax Digital) | 季度结束后1个月零7天 | 申报须使用兼容 MTD 的软件;欧盟 OSS 不覆盖英国销售:需要单独的英国注册。 |
增值税注册起征点
最重要的一条规则:€10,000 远程销售起征点是全欧盟共享的单一上限,而非每个国家各自的额度。各国国内起征点仅保护在该国设立的企业(或自2025年起,使用欧盟中小企业(SME)方案的欧盟企业)。
| 国家 | 欧盟境内远程销售 | 本地企业 | 外国卖家 |
|---|---|---|---|
| 爱尔兰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货物 €85,000 / 服务 €42,5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爱沙尼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40,0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奥地利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55,000(含税,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保加利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51,130(自2026年1月起以欧元计)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比利时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25,000(上调至 €30,000 已获批准,待正式生效)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波兰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PLN 42,000) | PLN 240,000(2026年)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丹麦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DKK 74,415) | DKK 50,0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德国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上一年 €25,000 / 当年 €100,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法国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货物 €85,000 / 服务 €37,5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芬兰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20,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荷兰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20,000(KOR)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捷克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CZK 256,530) | CZK 2,000,000(即时纳税义务为 CZK 2,536,5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克罗地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60,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拉脱维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50,0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立陶宛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45,0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卢森堡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50,000(自2025年起,允许 10% 容差)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罗马尼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RON 46,337) | RON 395,000,约合 €78,000(自2025年9月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马耳他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35,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葡萄牙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15,000(年内允许 25% 容差)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瑞典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SEK 99,680) | SEK 120,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塞浦路斯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15,6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斯洛伐克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50,000(即时纳税义务为 €62,5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斯洛文尼亚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60,000(自2025年起)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西班牙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尚无(免税制度预计最早于2027年推出)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希腊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10,000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匈牙利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HUF 3,100,000) | HUF 20,000,000(2026年)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意大利 | 计入全欧盟共享的 €10,000 起征点 | €85,000(forfettario) | 无:自首笔应税销售起即须注册 |
| 英国 | 不适用:英国销售不在欧盟起征点和 OSS 范围内 | GBP 90,000(仅限在英国设立的企业) | 无:自首笔英国销售起即须注册(或预计30天内将有销售时) |
€10,000 起征点:一个上限,而非27个
€10,000 远程销售起征点是全欧盟统一的年度上限,须对照当年和上一自然年度分别检验。它涵盖您向其他欧盟国家的全部跨境 B2C 货物销售,加上跨境数字(TBE)服务的合计总额(不含增值税),而不是每个国家各 €10,000。
该起征点仅适用于在单一欧盟成员国设立并从该国发货的卖家。低于起征点时,您可以按本国税率收取增值税;超过起征点,或您设立在欧盟之外时,自首笔销售起即适用客户所在国的增值税。
超过起征点:选择 OSS 还是27国注册
一旦适用目的地国增值税,您有两个选择:在每个客户所在国分别注册增值税,或一次性注册联盟一站式申报(OSS),在一个成员国以单份季度申报表申报全部欧盟境内 B2C 远程销售。
OSS 申报和缴税须在每个季度结束后次月月底前完成:即4月30日、7月31日、10月31日和1月31日,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顺延。OSS 不涵盖 B2B 销售,也不涵盖从客户所在国境内库存发货的国内销售。
平台销售:视同卖家规则
根据增值税指令第14a条,在两种情形下电商平台(而非您)被视同卖家:一是单件包裹价值不超过 €150 的进口至欧盟的货物,无论卖家是谁;二是卖家设立在欧盟之外时,已在欧盟境内的货物的任何销售。
对于这些销售,由平台代收并缴纳增值税,且这些销售不计入您的 €10,000 起征点。但这并不免除您自身的义务:即使平台被视同这些销售的卖家,在欧盟国家持有库存仍须办理当地增值税注册。
海外库存改变一切
在另一国存放货物(Amazon FBA、Pan-EU、3PL 仓库)会立即触发当地增值税注册义务,且不设任何起征点:将自有库存跨境转移被视同欧盟境内转移,从当地发货的销售则属于国内供应。
OSS 并不能免除这些注册。库存转移、来自该库存的本地销售以及 B2B 销售,都必须在仓库所在国的国内申报表中申报,其余销售则通过您的 OSS 申报表申报。
不超过 €150 的进口:IOSS
对于从欧盟境外发货、单件包裹价值不超过 €150 的货物,进口一站式申报(IOSS)允许您在结账时收取客户所在国的增值税,货物过境时无需再行征收。非欧盟卖家通常需要一名在欧盟设立的中介才能使用 IOSS。
IOSS 申报按月进行,须在申报月份结束后次月月底前提交。
脱欧后的英国
英国销售无法通过欧盟 OSS 或 IOSS 申报:需要单独的英国合规安排。GBP 90,000 起征点仅保护在英国设立的企业;外国卖家自首笔英国销售起即须注册。
对于价值不超过 GBP 135 的进口包裹,以及位于英国境内、由海外卖家销售的任何价值的货物,由平台承担英国增值税纳税义务。北爱尔兰是例外:根据 Windsor Framework,北爱尔兰与欧盟之间的货物远程销售仍适用欧盟框架。
本指南仅为一般性信息,不构成税务建议。表中展示的是标准制度;特殊方案、行业规则和过渡措施可能改变您的实际情况,且自2025年起,在欧盟设立的企业可通过欧盟中小企业(SME)方案适用各国国内免税起征点(非欧盟企业始终无法适用)。在据以行事前请务必核实。最后核查时间:2026年7月。
Official sources
Published 2 July 2026. Last substantively reviewed .